您好!欢迎来到仙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

关于做好贴近群众“面对面听期盼”大走访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年03月31日来源:

鄂建办〔2017〕82号

 

各市、州、县住建委(局)、规划局、房管局、城管局(委)、园林局、公积金中心,武汉市水务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

 全省住建系统贴近群众“面对面、听期盼”大走访活动动员部署阶段工作已经结束。为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做好大走访活动下一阶段的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总结上报动员部署阶段活动情况

 请市(州)住建系统各部门认真总结市(州)本级与所辖县(市、区)大走访活动动员部署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并于3月25日前将第一阶段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报省厅对口指导处室,各对口指导处室汇总后报厅工作专班。请省厅走访督导组将第一阶段分片走访督导情况于3月25日前报厅工作专班。

 二、全面启动走访调研、梳理问题和回应期盼工作

 根据《实施方案》部署,从3月起,将全面启动走访调研、梳理问题和回应期盼等阶段的活动。各级住建部门要对照“广、深、真、实”的要求,精心谋划组织,切实抓出成效。

 (一)深入开展走访调研。深入走访调研是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解决实际问题的基础。根据“听意见、问重点、摸实情、解疑惑”四步工作法,全系统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立刻行动起来,深入基层一线,深入企业工地,走进社区农户,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认真填写《大走访活动走访登记表》,并结合工作职责,编印赠送《便民手册》、《宣传手册》等。

(二)及时梳理处理意见建议。意见建议的处理是大走访活动的关键环节。一是要建立意见建议台账。对走访对象提出的意见建议,要照单全收,按照难易程度、轻重缓急、近期远期,分门别类进行梳理,建立本级问题工作台账。县(市、区)各部门的意见建议台账,由市(州)对口部门汇总填写《市(州)县住建系统各部门大走访活动情况汇总表》(附件2),每月15日和30日前上报省厅备案。二是要及时处理相关问题。对梳理出来的相关问题,要及时分办、督办,实行销号管理(可参照省厅《大走访活动收集意见建议统计表》样式<附件1>)。凡各级住建部门本级可解决的问题,应立足本级及时解决,并建立完善工作台账。确实需要省厅研究解决的问题,由市州各部门将县(市区)对口部门的相关问题汇总后,按《大走访活动走访登记表》格式,随时报送省厅对口指导处室。

(三)真诚真切回应期盼。回应期盼、服务发展是大走访活动的最终目的。一是要搞好公开承诺。就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重点事项,要结合本部门职能,做出具体承诺。制定详实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办理措施和完成期限,并通过当地主流媒体、行业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要及时破解难题。认真处理好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特别是涉及行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要深入研究,拿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积极破解。领导干部要亲自抓、亲自督办,一件一件抓落实。暂时不能解决的非政策性问题,要有明确的时间表。三是要及时向群众反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整改后,要及时以书面、电话、短信等形式逐一进行反馈,并接受群众对问题整改结果的评议。省厅工作专班根据《大走访活动收集意见建议统计表》,对每个问题一一制定了《大走访活动群众意见处理情况反馈表》(附件3),相关责任处室(单位)应在受理后15天内将拟办情况报工作专班。需要长期研究处理的问题,必须及时反馈解决问题的计划和措施。市州住建系统各部门可参照省厅工作专班的工作方式,及时向走访对象反馈情况。

(四)积极开展专项活动。各级住建部门要积极开展配合大走访活动的专项活动,为大走访营造声势。一是厅机关下派年轻干部深入基层单位和企业锻炼,学习基层、企业的管理经验,收集意见建议;二是结合“五一”、“七一”等节日,组织党员干部到深入精准扶贫点开展扶贫活动,收集群众意见建议;三是在全省住建系统开展“我为住建献一策”金点子评选活动,省厅在门户网站“面对面、听期盼”专栏开展“金点子”展示,结合活动总结评选年度住建系统“十大金点子”。市(州)县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开展相应的专项活动。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要理顺工作机制。大走访活动开展原则上是“谁走访、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实行属地管理、访办一体、逐级归总的工作机制。除另行要求外,相关资料信息按县(市、区)报市(州)对口部门,市(州)报省厅对口指导处室,厅机关对口指导处室报厅工作专班的程序办理。为做好省厅收集问题的办理反馈工作,在原有6个对口指导处室联络员的基础上,请厅机关各处室和厅直各单位明确1名联络员,于3月20日前报省厅工作专班。要认真填写《走访登记表》。对表中的每一项内容都要仔细填写,认真核对,走访对象的基本信息要准确无误。

 

(二)要加强新闻宣传。积极营造活动氛围,大力宣扬先进典型,公开曝光反面案例,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认可,提升住建干部职工凝聚力,树立住建行业新形象。各级住建部门要积极向省厅报送先进典型和本部门活动开展相关信息材料,全省上下形成宣传合力。为加强大走访活动的宣传,增强大走访活动的社会影响力,省厅网站开设了“面对面听期盼”大走访活动专栏,请各部门各单位及时关注专栏动态,报送相关信息。

 

(三)要深入开展走访调研。住建系统各部门要按《实施方案》要求,创新思路,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实施下一阶段走访活动,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带领本部门高质量完成“规定动作”,高标准创新“自选动作”;各部门工作专班要履职尽责、统筹安排,把大走访活动做细做实,做出特色。4月份,厅督导组将对各地各部门走访调研阶段的活动进行抽查。

 

(四)要认真办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填写《走访登记表》,建立工作台账和问题台账。对收集的意见建议,要及时梳理、分办,每一个问题都要有具体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办理时限,一件一件抓落实。

 

(五)要及时反馈问题办理结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要事项,各部门分管领导要亲自督办,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问题办结后,要书面向走访对象进行反馈,并请走访对象对问题办理情况进行评议。涉及政策性的意见建议,按照管理权限处理,本级能解决的应及时解决,本级不能解决的,应及进上报。对不能及时解决的复杂性问题,要制定方案,明确时间表,及时向走访对象做好解释工作。

 

(六)要加强督导检查。省厅走访督导组要加强对分片地区住建系统的督导检查,厅机关各处室、市州各住建部门要加强对所属行业的督导检查,强化痕迹管理,客观总结评价各地大走访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省厅将厅网站“红黑榜”,对每一个阶段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在活动考核评价阶段,对活动开展好的部门、单位和个人通报表扬,对表现较差的通报批评。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