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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
仙桃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的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现将本市住房公积金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本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有 12名成员。管委会审议通过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
管委会办公室地址:复州花园中心广场58号,联系电话:3259615。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bet365体育在线注册为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目前中心内设归集科、贷款科、财务科和办公室。
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分工 |
1 |
余道香 |
主任 |
主管全面工作 |
2 |
向德升 |
副主任 |
主管机关、财务 |
3 |
李远访 |
副主任 |
主管公积金归集、提取 |
4 |
胡美生 |
副主任 |
主管公积金贷款 |
5 |
徐翠琼 |
纪检组长 |
主管纪检工作 |
6 |
宋军才 |
工会主席 |
主管工会工作 |
中心网站:http://gjj.cnxiantao.com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本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包括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商业银行。2014年,全市实缴单位722家,实缴职工3.9万人,缴存2.43亿元,同比增长5.19%。当年新开户单位47家,新开户职工1116人。截至2014年底,缴存总额14.42亿元,缴存余额8.8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0.27%、16.49%。
(二)提取:2014年,提取1.18亿元,占当年缴存额的48.56%,比上年同期增加21.65个百分点。截至2014年底,提取总额5.59亿元,同比增长26.47%。
(三)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本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包括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201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86笔4806.5万元,同比增长42.13%、44.97%。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880万元。截至2014年底,全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950笔3.15亿元,贷款余额1.37亿元,同比增长14.3%、18.6%、16.24%。个贷率为15.48%,比上年同期增加2.4个百分点。
(四)资金存储:截至2014年底,全市结余资金存款5.99亿元。其中,活期0亿元,1年以上定期5.99亿元。
(五)其他:截至2014年底,资金运用率15.52%,比上年同期增加1.55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4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共计3638.73万元,同比增长16.14%。存款利息收入3081.01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557.72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4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共计1775.28万元,同比增长16.57%。缴存职工账户余额的利息支出1741.64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33.16万元,其他支出0.48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4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863.45万元,同比增长15.73%。增值收益率2.31%,比上年同期增加-1.28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4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36.68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13.57万元,上交财政管理费用598.33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13.2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150万元。截至2014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400.75万元,累计上缴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515.66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14年,管理费用支出588.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1.74万元,公用经费47.08万元,专项经费369.71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4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35.9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2.6‰。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当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0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1264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9.26%,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2.84%。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4.3%和5.18%。缴存职工的构成情况:
按单位性质,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4.48%,国有企业占15.09%,城镇集体企业占2.1%,外商投资企业占0.5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7.5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21%。
(二)提取业务:2014年,提取住房公积金3509笔1.18亿元,其中,住房消费提取占62.75%(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84.7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15.17%,租赁住房占0.05%);非住房消费提取占37.25%(离休和退休提取占51.2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7.42%,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7.57%,其他占3.76%)。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14年,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4.3%。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606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当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5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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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