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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调整方案

时间:2017年08月09日来源:

仙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文件

 

仙公管委〔2017〕3号

签发:廖治华  

 

仙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仙桃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方案》等4个方案和

1个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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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方案》、《2017年度仙桃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调整方案》、《进一步规范驻仙垂管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方案》、《关于将缴纳住房公积金列入<劳动合同>的方案》和《仙桃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与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4个方案和1个办法已经仙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五届二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仙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17年8月1日   

仙桃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方案

根据仙桃房地产市场的发展需要更好地服务广大缴存职工,拓宽公积金保障范围,经讨论,对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具体政策作出一些适当的修改和完善。主要内容包括:

一、贷款条件

继续参照国家部委规定连续缴存六个月的条件,且为了满足广大职工购房的刚性需求与改善住房条件的需要,可以先提取后贷款,但提取和贷款的额度之和不能超过所购房屋总价款。

二、贷款额度

现行政策:夫妻双方缴存了公积金申请贷款的最高40万元、单方缴存的最高20万元。由于目前我市房地产市场行情变化,房价较上年平均上涨1000元左右,以往限额已不能满足职工的购房需求,决定不再区分单双方缴存均为最高40万元,条件成熟后,推行按月划转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款本息业务。

三、装修贷款

住房装修贷款是我中心为改善职工的居住条件而推出的一个公积金贷款品种。经多方摸底,目前我市居民购房类型大多为120平米左右、装修费用每平米1500元左右,依此测算,一般每套住房装修金额为18至20万元,已能满足需求。决定装修贷款限额为20万元。

四、质押贷款

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质押贷款,额度由现行的不超过担保总额的1.2倍提高到2倍。   

 

 

 

 

 

2017年度仙桃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调整方案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仙政办发[2015]26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进行适当调整,具体方案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省政府明确的当地上年度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原则上应不超过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单位和个人各5%),不得高于12%(单位和个人各12%)。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计算口径

(一)缴存单位2017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年工资总额÷12)。

(二)年工资总额计算口径。(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工资总额为国家统计部门规定工资总额组成范围内的所有收入,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基本工资;统一规范发放的津补贴或绩效工资;奖励性补贴。(2)企业在职职工的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等于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根据仙桃市统计局确认2016年度全市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0763元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5]49号确定仙桃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25元,计算得出:2017年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暂定为2446元(单位和个人缴存数合计);月缴存额下限定为122元(单位和个人缴存数合计)。

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批准并经人社部门核定同意发放的各项奖励性补贴没有计算到工资总额的,可以按12%的比例补缴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四、调整期限

各缴存单位应根据单位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调整职工当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度,职工的缴存额一经确定调整期内不得变更。调整期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进一步规范驻仙垂管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方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促进仙桃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仙桃实际,仙桃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对驻仙垂管单位在执行本地限高额度(2446/月)的基础上,单位和个人申请多缴的,借鉴外地经验可适当提高限高标准,原则上参照武汉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执行。多缴的住房公积金并入个人当月工资,缴纳个人所得税。

 

 

 

 

 

 

 

关于将缴纳住房公积金列入《劳动合同》的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4〕57号 )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仙政办发[2015]26号)文件精神: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确缴存范围。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都应缴存住房公积金。落实《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加强非公企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将劳务派遣人员、在城市中有稳定工作的进城务工人员及时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根据省住建厅、省总工会《关于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通知》(鄂建文[2016]21号)的文件精神:将职工住房公积金纳入集体协商内容,将缴纳住房公积金列入《劳动合同》,为非公企业职工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

《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是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住房公积金和福利、休息休假、社会保险、补充保险、劳务派遣人员权益保护等进行协商并签订的集体合同。

据此,经仙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将缴纳住房公积金列入《劳动合同》。

仙桃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

住房公积金缴存与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国办发〔2016〕72号)和湖北省住建厅、湖北省总工会《关于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同意你们制定出台《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与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具体细则如下:

一、凡在仙桃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人员,如未纳入用人单位住房公积金统一缴存范围的(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适用本办法。

1.城镇个体工商户;

2.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自由职业者;

3.有稳定工作的进城务工人员或农民工。

二、bet365体育在线注册承办上述人员(简称“个人缴存者”)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个人账户设立、公积金汇缴、核算、提取和使用业务。

三、个人缴存者应提供下列材料办理缴存登记和开户手续。

1.填写《仙桃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及进城务工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本地或外地《户口薄》及复印件;

4.本人在本市辖区内连续正常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的证明,且社保缴费不得拖欠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

四、个人缴存者住房公积金由个人全额缴存,每月25日前足额缴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受托银行专户。

五、个人缴存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原则上以个人缴交社保时申报的收入基数为准。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等于缴存基数乘以个人缴存比例。缴存比例最低为10%,最高为24%。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一经确定,一年不变,于次年申请调整。

六、中心对个人缴存者住房公积金帐户实行专户管理,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计付利息。

七、无公积金贷款的个人自愿缴存者可自由提取自愿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办理提取时,由个人提出申请,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

八、个人缴存者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可以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参照《仙桃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细则》执行

九、本办法由bet365体育在线注册负责解释。

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仙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17年8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