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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须知

时间:2015年12月25日来源:

购买自住住房提取须知

 

所需资料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本人银行卡;

  3)首期付款的税务发票原件;

4)购房相关要件(购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持已在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集资建房的需持市房产局集资建房批复或省主管部门的集资建房批复及购房协议)原件。

 

注:二年内有购房行为,未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一次。

 

 

 

 

 

购买二手自住住房的提取须知

 

所需资料: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本人银行卡;

3)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存量房购房合同、完税契税发票原件。

 

注:二年内有购房行为,未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一次。

 

 

 

 

 

 

购买自住住房选择使用商业贷款

且贷款未还清的提取须知

 

所需资料: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本人银行卡;

3)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贷款合同、借款单、还款储蓄存折或卡、近1年银行还款流水明细的原件。

 

注:购房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6个月后,每1年办理1次,直至商业贷款余额结清;也可以申请每月按月划扣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支取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款总额。

 

 

 

建造、翻修、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

提取须知

 

所需资料: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本人银行卡;

3)翻建、大修住房的,需提供市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书》和《危险房屋通知书》原件、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原件;

4)建造住房的,需提供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原件。

 

注:本项提取的有效时间,可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危险房屋通知书》发放之日起一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实际支出额。

 

 

租赁本市政府廉租住房的提取须知

 

所需资料: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本人银行卡;

3)市房产部门核发的《廉租住房租约》及房租缴费收据。

 

注:1、夫妻双方每年最高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8000元。

2、可在租赁期内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1次,职工及配偶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承租期内的房屋租赁费用。

 

 

 

离休、退休提取须知

 

所需资料: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本人银行卡;

3)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本人《离休证》或《退休证》,未取得离、退休证的,本人身份证上注明的年龄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55周岁),并由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证明。

 

注:职工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才能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须知

 

所需资料: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本人银行卡;

3)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原件;

 

  注:离职提取公积金须停缴三个月后办理。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须知

 

所需资料:

  1)职工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件原件;   

  2)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需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裁定书的原件。

3)由单位财务人员提取需提供缴存单位出具委托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财务人员和家属一同办理。

 

  注:由继承人办理提取的须提供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和银行卡;由委托单位财务人员办理的须提供财务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和银行卡。

 

 

 

 

 

缴存职工、配偶及缴存职工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因重大

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提取须知

 

所需资料: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本人银行卡;

  3)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加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

  4)经医保部门年审的重症病历,[重症范围包括:慢性肾功能衰竭需作肾透析治疗及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变];

  5)医保报销后结算凭证;

  6)职工本人及配偶的结婚证;

  7)户口簿(职工与配偶、子女、职工父母及配偶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登记的,其关系的认定,由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或公证部门出具证明);

  

  注:本项提取的有效时间,应在住院期间或出院之日起1年内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个人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总额(扣除单位报销或医保支付部分)。

 

 

 

职工家庭遭遇火灾、地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提取须知

 

所需资料: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本人银行卡;

  3)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及派出所出具的事故证明或司法部门调解协议书、职工单位证明;

4)结婚证、户口簿的原件。

 

  注:本项提取的有效时间,应在事故、灾难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个人实际承担的损失总额(扣除各项保险赔付部分)。

 

房屋装修、装饰提取须知

 

所需资料: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本人银行卡;

3)本人房屋所有权证或正规购房合同和发票;

4)与装修公司签定的正规装修合同及部分装修款发票或购买大件装修材料收据2张。

注: 1、装修进程过半后预约中心工作人员上门拍照核查;

2、毛胚房装修提取额度为每平方米1500元,旧房装修提

取额度为每平方米1000元;     

     3、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装修金额。

   

 

 

 

 

 

通过市场租赁方式依法租赁住房的

提取须知

 

所需资料: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本人银行卡;

3)房产部门统一核发的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手续费发票以及房租缴费收据。

4)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与出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

 

注:在房屋租赁合同约订的承租期内两种方式提取:一是每年提取公积金1次;二是自动划扣月缴存额30%至个人银行卡帐户用于支付房租夫妻双方提取金额每年合计不超过8000元

 

困难家庭子女教育提取须知

 

所需资料: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本人银行卡;

3)入学通知书原件;

4)盖有财政或税务监制的学费收据或发票原件;

5)结婚证原件、独生子女原件或同一居民户口簿原件。

 

注:每年集中提取一次,办理时间为每年8月15日到10月30日,提取金额不超出学费收据金额。

 

 

 

 

 

 

 

 

 

 

 

支付物业管理费提取须知

 

所需资料: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本人银行卡;

3)本人房屋所有权证或正规购房合同和发票;

4)缴交物业管理费发票。

 

注:缴存职工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提取额不累计到下一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