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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

时间:2018年03月30日来源: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仙桃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 12 名委员,2017年召开 1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bet365体育在线注册2016年年度报告》、《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报告》、《关于建立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请示》、《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垂直单位(含跨区域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请示》。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仙桃市政府管理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公事业单位,设5个科,0个管理部,0个分中心。从业人员26人,其中,在编18人,非在编8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7年,新开户单位95家,实缴单位 881  家,净增单位8家;新开户职工0.71万人,实缴职工4.84万人,净增职工0.61万人;缴存额4.89亿元,同比增长33.61%2017年末,缴存总额25.78亿元,同比增长23.41%;缴存余额14.02亿元,同比增长18.54%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7家,比上年减少1家。

(二)提取:2017年,提取额2.68亿元,同比增长50.56%;占当年缴存额的56.07%,比上年增加7.44个百分点。2017年末,提取总额11.76亿元,同比增长29.52%。

(三)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40万元。

2017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9万笔2.2亿元,同比分别下降0.46%、增长12.82%。

2017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0.87亿元。

2017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74万笔8.62亿元,贷款余额5.1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69%、34.27%、35.09%。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36.52%,比上年增加13.91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3家,比上年增加0

资金存储: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8.91亿元。其中,活期0.38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3亿元,1年以上定期8.23亿元。

资金运用率: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36.52%,比上年增加13.91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7年,业务收入4709.73万元,同比增长9.39%。存款利息3232.33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477.40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7年,业务支出2131.63万元,同比增长31.42%。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072.47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58.38万元,其他0.78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7年,增值收益2578.10万元,同比下降3.93%。增值收益率1.84%,比上年减少0.39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7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511.81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84.43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681.86万元。

2017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917.42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387.53万元。

2017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527.33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518.02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7年,管理费用支出699.02万元,同比增长77.5%。其中,人员经费299.01万元,公用经费81.15万元,专项经费318.86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17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84万元,逾期率0.04‰。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2017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511.81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7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527.33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4.94%,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07%。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7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12.71%、15.13%和33.61%。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5.45%,国有企业占6.98%,城镇集体企业占0.23%,外商投资企业占2.1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3.4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37%,其他占0.34%。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3.11%,国有企业占11.4%,城镇集体企业占0.15%,外商投资企业占3.6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09%,其他占0.58%;中、低收入占99.58%,高收入占0.42%。

(二)提取业务:2017年,0.8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68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4.08%(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49.1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23.7%,租赁住房占0.64%,其他占0.58%);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5.9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8.7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4.44%,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1.88%,其他占0.83%)。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7年,支持职工购建房5.5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0%,比上年增加1.2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300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1.2%,90-144(含)平方米占83%,144平方米以上占5.8%。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0.13%,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9.87%,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2.异地贷款:2017年,发放异地贷款134笔3840.20万元。2017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8156万元,异地贷款余额6997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7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6.73%,比上年减少2.61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建立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制度。

(二)加入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

(三)2017年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225元,缴存额下限为122元;缴存基数上限10190元,缴存额上限2446元。公积金贷款不再区分单双方缴存,额度均为最高40万元。开展装修贷款业务。公积金质押贷款额度由现行的不超过担保总额的1.2倍提高到2倍。驻仙垂管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参照武汉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执行。将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列入《劳动合同》。

(四)通过信息系统的建设,简化业务流程,统一结算手段,加强内部稽核,提高中心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打造综合服务平台,推进“移动公积金”,使大量业务可以直接网上办结,实现“数据多跑路”的目标。中心还改造服务大厅,建设了更舒适的等候区、体验区,配备了排队叫号机和50寸查询机。使缴存人充分体验到了“互联网+公积金”带来的安全、高效、便捷的优质服务。

(五)2017年进行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贯彻了系统基数数据标准和完成了结算应用系统的接入,并顺利通过了住建部专家组的验收。

仙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2月7